为维护植物园良好的园容园貌,合理有效地利用园区植物资源,现就园区活植物实验、采集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使用园区植物进行实验(杂交授粉、挂牌观测等)或采集枝叶、种子,应事先向植物园提出书面申请。待批准后,由植物园管理人员带领,到指定区域内进行实验和采集。
二、因实验需要在园区植物上悬挂牌示者,牌示悬挂方式不得影响植物生长和观赏性状;采集实验材料时,不得造成过量损伤,破坏植物株型的观赏性。
三、未经植物园许可擅自在园区进行实验或采集植物枝叶、种子等行为,经劝说无效的,将追究赔偿责任,并在内网上给予曝光。
四、园区禁止采挖野菜等破坏植被的行为。对于相关不文明行为,请大家共同监督,主动劝说,并及时通知管理部门(电话:62836063;62836061),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绿色环境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